290 日月-《全民公敌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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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伍斯奇道:“日月日之后,两边会让挑选出来的勇士跟猛士厮杀一场,算是一种比拼跟一种荣耀,或者你可以这么理解,日月日是开胃菜,而勇猛之战则是高氵朝。”

    燕飞林道:“这么麻烦?我听娜仁豪强的意思是我们几个参不参加的,他倒是无所谓,当然我们能成,他也沾点光,但他的潜台词是希望我们帮他带点儿能成为勇士的家伙。”

    伍斯奇道:“你觉得可行么?”

    燕飞林道:“坦白说,火纹部落的确没落太久了,就目前看起来,只有一个古力仁,我认为蛮有培养价值的,娜仁托雅也还行吧,女人能参加么?”

    “能。”伍斯奇道:“男人女人都行,而且,外族人也可以,特别是火纹部落属于夜后的地盘,夜后可同样是外族人,再者如果成为勇士,至少名义上跟任何部族都没关系了,而是夜后的从属,也会住在夜后的王城里,顺便一说,我是认为你可以认真的考虑一下。”

    燕飞林道: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伍斯奇道:“那得看你怎么想了,别忘记你身上的麻烦,坦白说,血河对你来说,是个非常适合的藏身之地,那老头再有能耐,也不可能把手伸进血河,这里完全是一个独立之地,联邦跟各方势看中血河是谁都知道的事情,也不是一天两天了,这里的矿产实在太丰富了,但除了小范围的渗透一下,根本没有办法染指血河,为什么?兽王跟夜后同为六道基因门的绝顶强者,两人的态度跟实力是联邦跟各方势力需要顾忌的一个原因,更重要的是血河的人口其实不少,你别看一个部落几万人,几千人,甚至还有几百人,但如果那么多部族加在一起,那可是百万人口,如今是个混乱的时代,可不当年人类鼎盛时期,一座城市都有千万人口的时代了,整个亚域才多少人口?只怕也不过就两三千万,这血河的人口抵挡的上好几座城了,还有血河的地域特殊性,这里骑兵众多,还懂得驯养魔物,来去如风,真干上了可不好打,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燕飞林嘟囔道:“我最不喜欢听但是了。”

    “可非得说呀。”伍斯奇笑道:“你要打算一直藏在血河,这日月日对你而言真是个好机会,成为夜后的勇士,得到夜后这样绝顶强者的庇护,那老头拿你肯定没办法,他总不能势力庞大到让联邦军队跟血河无数部族展开全面战争吧?不过,这意味着你的一个抉择,成为夜后的人,是一种托庇,也是一种束缚,你明白我的意思么?”

    燕飞林点点头,这个他当然清楚,比如自己真拿了个勇士的头衔,哪天如果想走了,难道直接跟夜后说:喂,女人,小爷决定不干了,赶紧把小爷的工资结了,让小爷好走人。

    夜后不一巴掌把燕飞林拍的跟煎饼似的才怪呢。

    燕飞林想了想道:“这都答应娜仁豪强了,帮他带人肯定是要带的,但咱几个凑不凑这热闹,被你一说,我是真心里没底,你们两个怎么想?”

    郑建打个哈欠道:“我是无所谓,在什么地方瞎混不是混,不过,老实说,这地方真挺枯燥的,没有能够勾引到床上的美女,没有喝不完的美酒,消遣太少了,偶尔玩玩还行,让我常住的话,哦,我的天。”

    伍斯奇摊下手道:“如果只是平淡的在这里了却余生,那我可能会做出别的选择,我也许会去干老本行,杀手才是最适合我的,而且,我跟你们不同,我已经过纵横无忌的年纪,即便我不干杀手这行当,我也想回到我父亲身边去,因为自己惹的麻烦,让他辛苦了那么多年,也该轮到我去帮他了。”

    听完两人的答案,燕飞林显的更为愁眉苦脸。

    这三百里血河是自己的乐土跟归属么?

    ……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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