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一章 还立了字据。-《丹心碧血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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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吴绍豪回忆了一阵后,说道:“那次交易,确实是我父亲一手操办的,具体的内容我不清楚。”

    上官青云闻言,心中有些失望,吴绍豪的父亲死了八年多,他怎么能够求证此事。

    吴绍豪看到上官青云的脸色有些失落,便开口说道:“父亲与谁交易,我一清二楚。”

    “谁?”上官青云顿时来了兴趣。

    “计生办妇女主任唐菲辉。”吴绍豪淡淡的说。

    “你肯定?”上官青云态度认真地问了一句。

    “我肯定,因为他们立字据时,我在场。”吴绍豪肯定地回答。

    “他们还立了字据?”上官青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。

    但想起十年前,唐菲辉也只有二十多岁,涉世未深,还没有现在老练世故,加之吴绍豪的父亲是一只老狐狸,怕今后的事情会变卦,导致家中人财两空,要唐菲辉立下字据之事,还真有可能发生。

    吴绍康的回答很肯定:“是的,立了字据。”

    上官青云脸上立即春天灿烂般的微笑,他声音急促地说道:“能不能让我看看。”

    吴绍康转头对于沙沙说道:“你去咱们卧室,在大柜的右边抽屉中,拿那个塑料包来。”

    于沙沙答应一声,‘咚咚咚’地跑上楼,不一会儿,拿来一个装满纸条的塑料袋,还有一副近视眼镜,一同交给了吴绍康。

    吴绍康戴上眼镜,将塑料袋中的纸条全部掏出来,一张张翻看着,最后拿出一张泛黄的信纸,递给了上官青云。

    上官青云接过信纸一看,上面的陈年墨迹已干,但他能隐若地闻到,那上面还散发着淡淡的血腥味,还有泪水与汗水混合在一起的气味。

    信纸上字数不多,但非常清晰易辨,特别是唐菲辉三个字,非常刺目,还有那朱红色的手印,上官青云能辨识一圈圈细小的纹理。

    “吴叔,这字据对我们警察来说,非常重要,希望你能让给我。”上官青云诚恳地说道。

    “可以,你拿着。”吴绍豪将手中的纸条放入塑料袋中,然后取下眼镜折叠好,将它与塑料袋放在一起,一同交给了于沙沙。

    “吴叔,吴婶,我还有一件事要求你俩帮我。”上官青云说道。

    “你说?”

    “法庭审判唐菲辉,我希望你俩能上厅作证,揭发她的罪行。”

    吴绍豪夫妻对望了一眼,目光又看向了大哥吴绍英,最后大声说道:“可以,随时可以。”

    上官青云将这些安排好,目光又再次聚集吴利宏身上。

    “利宏,你想在鹤山镇上中学,还是去县城上中学。”上官青云问道。

    吴利宏才十三岁多,正是受教育的黄金时代,不能因为吴绍杰之事,就辍学在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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